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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应该做哪些准备?

来源:web  时间:2019-06-25 08:19:02

  现在建筑行业越来越多,走到哪里我们都可以看到施工的地方,但是像这种行业没有许可证就不能正常施工这是大家都了解的。它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工程中也是可以变更的,如果需要进行许可证变更,要做哪些准备呢?

  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2、原建筑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

  3、变更申请报告,应在报告中说明变更原因;

  4、变更申请材料。

  变更事项及申请材料:

  一、变更建设规模

  1、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在变更建设规模后,同时向竣工项目提交《建筑工程规划条件验证通知》(复印件);

  3、增加建设规模部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原件)(由市质量监督站二楼窗口办理);

  4、“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登记表”(原件)(由市质监站二楼窗口办理);

  5、增加建设规模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始);

  6、增加层数、改变结构的工程,必须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原件(原件)。

  7.招标项目还应当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中标监督通知”(复印件),申请部分招投标服务费,以扩大建设规模;

  8、增加建设规模的费用支付费用发票(副本)。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变更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和《批准变更登记通知》(复印件);

  2、变更施工单位名称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建筑工程用地审批程序(土地使用证书或者有关土地使用手续)(复印件);

  原施工合同或者监理合同变更的,应当提供经修改的施工合同或者监理合同副本一份。

  三、产权变更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批准或登记文件(复印件);

  2、修改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变更后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复印件);

  4、原建筑合同和监督合同终止,终止合同文件、施工合同签订新合同和监督每一个(原);原建设监理合同变更、合同并提供更改后的施工合同和监督合同(原件);

  5、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当提供招标、免验证明材料。

  6、需要重新登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证书和质量监督证书;提供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登记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登记表;施工安全监理通知书(原件)一份;

  7、原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终止的,应当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并提供监理单位所附人员的施工表格(一式三份、原件一份、施工情况等)。监督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和表格要求提供的人事证明(复印件);

  8、资金证明或保函(原件);

  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日需要支付相关费用,提供付款文件(副本)。

  四、施工单位撤换变更

  1、再次进行施工招标的,应当提供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不需进行施工招标的,应当提供非招标施工企业承担工程任务(原件)的资格审查登记表。D;

  2、需要重新登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的,复印一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工程质量保证证书》复印一份、《工程质量监督证书》复印一份。提供《安全监察登记表》一式份、《安全监察通知》一式份(原件)。

  3、经注册成本工程师确认的合同项目成本审计文件;

  4、原施工合同文件(副本)后悬架和改变施工合同(原件);

  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建设工程建设,监理单位附工程人员结构表”(一式三份,原件,施工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和表格要求提供的人事文件(副本)。

  五、监理单位撤换变更

  1、如监督投标,提供监理中标通知书(原件),如果没有监督,招标,提供免费的标准工程监理企业承接工程任务资格验证表单(原件);

  2、需要重新登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的,复印一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工程质量保证证书》复印一份、《工程质量监督证书》复印一份。提供《安全监察登记表》一式份、《安全监察通知》一式份(原件)。

  3、注册成本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造价和监理报酬审计文件(原件);

  4、原监理合同终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修改后的监理合同的证明材料(原件);

  5、人事派遣项目工程建设,建设监理单位建筑形式(一式三份、原始、监督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和表单所需的人员证书(副本)。

  六、建造师(项目经理)或总监变更

  1、与变更原因有关的证明材料(退休证书或病假等)(复印件);

  2、变更后的建设单位证书(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注册印章,正本保留于本局供参考,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交回备案)和诚信手册注册及其“安全生产评估证书”(复印件);

  3、改变监督主任工程实践证明,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砍副本,原件保留在我们局备查,返回后,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七、 工程名称变更

  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就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时所需要的材料,大家可以根据这些提前准备好,以防到时候来回跑,希望这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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