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都是人来审查的,因为审查员的主观因素,商标被驳回是正常的事情,当遇到“商标局凭什么驳回,我不服!”这样的情况,我们最应该做的就是了解商标驳回的原因,准备好商标驳回复审,据理力争,争取商标注册成功。
商标驳回理由
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提交申请之后就开始了艰难的等待期,比等快递还要艰难一点点,在商标局进行审查之后,将会给出初步审定或驳回处理意见。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即为注册完成;然而被驳回的不幸商标各有各的不幸,驳回的理由各不相同,主要分以下两大类:
一、绝对理由驳回
1.商标法第十条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
2.商标法第十一条关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
3.商标法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
4.商标法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
如果因违反以上规定被驳回的话,建议重新申请新的商标注册。不过如果选择有经验的代理公司代为注册的话,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大家在选择代理人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二、相对理由驳回
1.他人注册在先被驳回
商标局审查员在进行审查工作时,首先会对商标局数据库现有的商标信息进行对比,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的商标,这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对你注册的商标予以驳回处理。
2.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通常商标近似并没有固定的审核标准,商标局审查员一般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来判定,具有很大的主观因素,所以此项经过云葫芦诊断、分析,复审的成功机率还是比较大的。
3.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被驳回
比如: 酒店、商标、啤酒等这类。新浪失去“weibo”商标也是因为微博变成通用名词。
4.商标缺乏显著特征被驳回
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注册商标就是为了区别于其他人的品牌标志,所以一般也不建议大家注册这类型的商标。
你可以证明你申请的商标经过长时间的使用,有别于普通的标志具有显著性而提出驳回。
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有一些原本没有显著性的商标经过使用后,消费者可以很容易的通过其来识别商品和服务的来源,这就使得商标具有了显著性,这种情况下申请驳回复审还是有很大的成功率的。
驳回复审
在商标被驳回之后,商标局会下发一个商标驳回通知书,而申请人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以内(申请后可以申请延迟3个月进行资料及理由进行补充答辩),可以针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提出复审申请,并将复审理由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书面辩驳,这个过程就叫做商标驳回复审。
驳回复审成功的机会
“饿了么”、“赶集网”、“智联招聘”都经过驳回复审才注册成功,“京东”部分商标甚至是在法院阶段才获得成功确权。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申请人的一项权利,而驳回复审之所以有成功的可能性,是因为商标驳回是商标局作出的,但是商标驳回申请是向商评委提出的,两者的的审查标准也稍有不同:
1.商标局审查是根据递交的材料(审查员1人),不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如果提驳回复审的理由中有涉及商标的实际使用的,商评委(一般是3人小组)会考虑。对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商评委考虑的方面更全面。
2.商标审查的主观性。不同的审查员得出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商标局一人审查,主观性较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同样的商标,有人认为近似,有人认为不近似。而商评委是三人组成合议组,重事实、讲证据,其成功率可想而知。
驳回通知书
部分驳回通知书,包含可以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内容,及应予驳回不予公告的内容等信息。是否需要提出复审申请,要依不同情况采取对应策略。
复审所需资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
(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复审申请书正文(理由书);
(6)复审申请书;
(7)申请商标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
“突出使用”的证据材料,比如:
企业简介:图册、宣传册、网上截图等材料。
商标设计来源:版权证或设计文稿。
公司荣誉资质:技术领域、商标本身等。
相同商标其他类别的注册记录: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