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变更公司注册资金,不知道流程?
2017年公司注册资金变更程序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2017年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审核
一、准备资料,提交申请
企业申请进行公司名称变更,根据公司变更需要准备材料。
注册资本变更需要提交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东共同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
营业执照正、副本;
其它相关资料:股东会决议,包括变更理由、变更资本数额、公司章程修改;验资报告;如减少注册资本,还要提供股东会作出决议后30天内报刊上至少公告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意: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
二、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审核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四、决定,发照
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下发新的营业执照。